我公司在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店面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就招租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式
公开招租
二、租赁标的
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41 -1号店面,面积约41平方,招租底价为30000元/年。
三、租赁用途、对象、期限、价格及方式
1.租赁用途
服装或日用商品销售、电脑或电器经营、公司办公、五金销售、房产中介等非饮食行业租用。
2.租赁年限
二年。
3.租赁物的挂牌价格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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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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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面积(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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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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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租金底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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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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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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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路41号-1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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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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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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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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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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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租金递增方式
无。
5.租金支付方式
采取“押二付三”形式,即交两个月租金为押金并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支付本季度租金。
6.免租期说明
合同生效后的第一个月为店面装修期,免除一个月租金。
7.招租对象的要求
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均可竞标。
8.租赁竞价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现场竞标方式由价高者中标,月租金每次加价50元,直至竞标出唯一最高竞标人。
9.其它费用
无。
四、竞价保证金
每位投标人需提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应在开标时间之前以现金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的3日内(如遇星期六、日顺延)退款。
五、租赁履约保证金及有关税费
租赁履约保证以中标价的年租金折算成月租金,按两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经出租方对标的物验收无违约行为后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
六、意向承租方应提交资格审查的材料
1.企业法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内部决策文件、授权委托书(委托的提供)、承诺书等。
2.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书。
七、承租方应接受的交易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被法院列为黑名单的组织或失信个人报名和竞价行为无效行为。
4.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进行装修,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在使用期间,应服从城市整体规划。若因政府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整体或部分征收该房屋的,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6.承租方在资产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资产整体或部分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出租资产。
7.承租方合同到期后,装修费用不能抵顶租金、不能延期使用、不得向出租方申请装修补偿、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现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3年5月25日下午15:00在尤溪水务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城关镇埔西路12号)开标。
九、定标方式
最高价中标
联系人:黄树恒 联系电话:0598-6323299
福建水投集团尤溪水务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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